【浙江省新型肺炎,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浙江刚刚发布!秋冬季新冠疫苗紧急接种,这几类人员优先,居然没有留学...
1、今天上午10点,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关于秋冬季新冠疫苗紧急接种的相关情况。根据发布会内容,浙江省在综合评估秋冬季疫情防控形势后,已认真谋划新冠疫苗紧急接种工作,并确定了重点人群优先、疫情地区优先、安全接种、知情自愿的原则。
2、法律分析:四类人员优先:医护人员、边检人员、城市基本运行保障人员、防疫人员。目的是在疫苗产能有限的条件下,建立起必要的基本保障防线。四类都不属于的话就别着急。
3、新冠疫苗最先给以下人员使用:紧急使用前:I/II期临床试验参与者:这部分人群在疫苗研发早期就参与了试验。疫苗开发公司的志愿者:他们自愿参与疫苗的测试。士兵:作为国家的守护者,他们优先接受疫苗保护。一些国有企业外派人员:由于工作性质,他们可能需要优先接种以确保在国外的工作安全。
4、浙江73万人已接种新冠疫苗,接种疫苗是非常必要的。就在前段时间,浙江省采取重点人群优先、知情自愿的原则接种新冠疫苗,尽管现在该地新冠疫苗还没正式上市,但是可以紧急接种。事实上,根据浙江省公布的数据显示,从今年的九月份到开始,浙江省已经有73万人接种了新冠疫苗。
5、符合接种要求的人群都要到哪里接种?通常情况下,新冠疫苗接种单位将在辖区内具有预防接种资质的门诊中选取条件较好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新冠疫苗紧急接种的指定接种门诊。届时,区卫生健康局将会及时公布辖区内的接种点、能够接种疫苗的单位,包括地点、服务时间。同时也会通知相关单位或者个人,提前预约。

浙江昨日新增境外输入病例2例
浙江昨日(2020年3月4日)新增境外输入病例2例,均为湖州市德清县报告的意大利输入病例。 具体信息如下:新增病例详情:2020年3月4日0-24时,浙江省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2例,均为境外输入病例,报告地区为湖州市德清县,感染来源为意大利。
月20日0—24时,全国新增41例境外输入确诊病例,湖北新增确诊病例连续3天为0例。具体数据及分析如下:全国总体情况 新增确诊病例41例,均为境外输入(北京14例,上海9例,广东7例,福建4例,浙江、山东、陕西各2例,四川1例)。新增死亡病例7例,均来自湖北(武汉6例)。
当日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31例,无新增死亡病例及疑似病例。114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分布于山东(111例)、北京(1例)、浙江(1例)、河南(1例)。
月6日0—24时,全国报告新增确诊病例8例,均为境外输入病例,无新增本土病例。具体数据及情况如下:新增确诊病例分布:辽宁:2例 上海:2例 四川:2例 内蒙古:1例 广东:1例 新增死亡病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新增疑似病例:新增疑似病例2例,均为境外输入病例,具体分布为内蒙古1例,上海1例。
天津:1例,位于西青区,需排查输入关联性。广西:1例,在防城港市,需警惕边境输入压力。全国疫情整体数据 新增确诊病例总数:77例(境外输入20例,本土57例)。境外输入病例来源:广西6例,上海5例,云南4例,广东3例,天津1例,浙江1例。
月12日0—24时,全国新增确诊病例108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98例,本土病例10例(黑龙江7例,广东3例)。具体通报内容如下:新增确诊病例:全国报告新增确诊病例108例,其中98例为境外输入病例,10例为本土病例(黑龙江7例,广东3例)。新增死亡病例:新增死亡病例2例,均来自湖北。
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
1、例如在本次疫情期间,2月1日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就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直接涉及资本市场的主要有9条措施,按照一切有利于疫情防控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运行的原则,为受疫情严重影响的地区、企业、投资者尽快渡过难关全力提供金融支持。
2、政策依据:相关政策以《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和《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征信权益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办发〔2020〕40号)等文件为基础,明确了征信救济的具体操作规范和责任主体,确保政策实施的合法性和可操作性。
3、今年1-4月出口额同比减少10%以上的外贸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浙江省新冠肺炎患者等在隔离期的工资如何支付
浙江省新冠肺炎患者等在隔离期的工资应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以下是具体说明:视同提供正常劳动:新冠肺炎患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企业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疑似病人及密切接触者:在其医学观察期间,企业同样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
劳动者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无症状感染者或密切接触者,在隔离治疗期间或被隔离封控期间,企业应当按正常出勤支付工资报酬。具体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41条:明确规定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特定区域人员,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可实施隔离措施。
隔离期结束后的工资支付: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劳动者,企业按照职工患病的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其工资。法律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41条明确规定,“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对于新冠肺炎患者而言,隔离期与医疗期存在时间衔接关系:隔离期是公共卫生管理措施,工资按正常标准支付;医疗期是劳动保护制度,工资支付标准需根据医疗期长度及劳动者工龄综合确定。
若隔离期结束后仍需停止工作治疗,企业需按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工资。政府强制隔离的次密接者、时空伴随者等:企业需支付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得以事假、无薪假等理由扣减。
分析说明:法律依据: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这一条款为职工在隔离治疗期间获得工资支付提供了法律基础。
浙江新增确诊病例1例:长期于北京新发地市场经商
1、月16日0-24时,浙江省新增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患者为长期在北京新发地市场经商的台州温岭籍人员,经专家会诊后确诊,当地11名密切接触者已集中隔离且核酸检测均为阴性。 具体信息如下:患者基本信息患者吴某某,男性,36岁,户籍地为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长期在北京新发地批发市场从事经商活动。
2、据健康时报统计,6月11日至19日24时,北京累计确诊205例,五省份出现北京确诊关联病例,分别为河北11例,辽宁3例,四川1例,浙江1例,河南1例。
3、新增确诊病例:174例 境外输入:58例(上海24例,天津9例,广东9例,广西4例,辽宁2例,河南2例,湖南2例,北京1例,浙江1例,福建1例,湖北1例,四川1例,云南1例),含5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河南2例,浙江1例,广东1例,四川1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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